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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关于兰州市2016年全市财政预算

执行情况和2017年全市及市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7427日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2017-05-15 09:30  点击:[ ]  来源:预算处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按照《兰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兰州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全市及市级财政预算的决议(草案)》要求,现将正式修订编制的《关于兰州市2016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全市及市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5.48亿元,增长16%,完成年初预算确定的10%预期目标,其中:市级104.84亿元,增长11%;兰州新区13.87亿元,增长51%;县区96.77亿元,增长17%。加上上级下达的转移支付收入、地方政府债券、调入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和上年结转217.71亿元,总收入433.19亿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2.9亿元,增长23%,其中:市级171.67亿元,增长26%;兰州新区37.54亿元,增长18%;县区213.69亿元,增长21%。年终结余10.29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134.01亿元,增长66%,其中:市级67.61亿元,增长99%;新区14.13亿元,下降4%;县区52.27亿元,增长58%。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地方政府债券和上年结转208.11亿元,总收入342.12亿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125.6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3%,其中:市级50.14亿元,增长73%;新区14.13亿元,同比下降26%;县区61.37亿元,增长113%。加上调出资金、上解上级支出、债券还本186.08亿元,总支出311.72亿元。年终结余30.4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7597万元,加上年结转307万元,总收入7904万元,其中:市级7875万元,新区29万元;安排支出7260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615万元,年终结余29万元,总支出7904万元,其中:市级7875万元,新区29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16.91亿元,支出107.73亿元。当年收支结余9.18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10.44亿元。 

过去的一年,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有关决议和市人大常委会要求,着力促进结构调整,保障民计民生,加强财政管理,聚焦重点,精准发力,在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强化预算执行约束、加大民生福祉投入、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创新财政投入方式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为全市社会经济和各项事业全面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分析当前全国、全省财政工作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全市财政工作依然面临较大困难和艰巨任务,预算执行也存在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受经济持续下行,企业效益下滑,以及全面实施“营改增”后结构性减税等多重因素影响,收入增长趋缓;扶贫攻坚、民生保障、环境治理等刚性支出持续增长,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高,预算管理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预算编制执行不规范,均衡性不够等问题依然存在。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7年全市及市级财政收支预算草案

2017年,我市支柱产业受国内市场持续低迷影响,支撑经济发展能力持续减弱,加上国家结构性减税降费等政策影响,财政收入增长后劲不足。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障民生等增支需求加大,收支矛盾将进一步凸显。因此,增收节支、统筹兼顾、保障重点,科学安排仍是2017年财政部门的重点工作。 

财政预算安排总体思路:全面落实市委决策部署,体现积极的财政政策,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与经济发展相适应、与财税政策相衔接;支出预算坚持量入为出,有保有压,在保基本、保运转、保民生的基础上,重点保障脱贫攻坚、改善民生、创新驱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安全和各项改革政策落实。不断优化资金投入,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为社会经济全面、健康、协调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一)全市预算汇总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6.39亿元,增长10%。加上预计上级财政补助,调入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上年结转、地方政府债券等收入216亿元,总收入452.39亿元。相应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2.39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7年全市政府基金预算收入60.92亿元,上年结转3.91亿元,总收入64.83亿元。 

2017年全市政府基金预算支出60.83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4亿元,总支出64.83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7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158万元,下降19%,其中:利润收入6031万元,产权转让收入127万元;上年结转2517万元,总收入8675万元。 

2017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575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100万元,总支出8675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7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67.36亿元,比上年增长53.13%,主要是本年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纳入预算。 

2017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174.29亿元,当年收支结余-6.93亿元,年末滚存结余91.18亿元。 

(二)市级预算编制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2017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5.33亿元,增长10%,其中:税收收入82.75亿元,增长10%;非税收入32.58亿元,增长10%。上级转移可用财力12.81亿元,调入政府性基金4亿元,地方政府债券18.23亿元,2017年市级可供安排财力150.37亿元。加上上级提前下达的专项收入33.02亿元、上年结转4亿元,总收入187.39亿元。 

市本级安排预算支出187.39亿元,增长9.16%,其中:基本支出56.14亿元,增长10.08%;项目支出130.25亿元,增长6.94%;预备费1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7年市级政府基金预算收入35.05亿元。 

2017年市级政府基金预算支出31.05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4亿元,总支出35.05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7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500万元,下降27%,其中:利润收入5373万元,产权转让收入127万元;上年结转2488万元,总收入7988万元。 

2017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888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100万元,总支出7988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我市社保基金预算已实现市级统筹,因此,全市和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一致。 

三、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截至2016年年底,全市政府性债务余额443.64亿元,其中:市本级265.74亿元,兰州新区138.54亿元,县区39.36亿元。全市债务均在省下达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内,未超限额举债。 

2017年全市到期地方政府性债务38.52亿元,其中市本级19.98亿元,县区3.13亿元,兰州新区15.41亿元,拟全部使用置换债券偿还。 

2017年全市预计偿还债务利息与发行费10.10亿元,其中:市级4.56亿元,兰州新区4.52亿元,县区1.02亿元。市级将从偿债准备金中列支债务利息与发行费。 

2017年,继续将地方政府性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并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积极争取国家置换债券和新增债券额度,按期偿还债务利息与本金,做好政府债务依法依申请公开。完善政府债务限额管理、预算管理、风险预警和监督考核制度,切实加大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和风险防控工作。 

四、2017年财政重点工作

2017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和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财政工作将认真贯彻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财政管理改革新要求,全面提升科学和依法理财水平,确保各项部署落地生根。 

1、深化财政改革,完善预算管理体系。

进一步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使用力度。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一步细化实化预算编制,提高部门预算的准确性和完整程度,切实降低调整预算比例。进一步清理整合各类专项资金,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抓好财政存量资金收回使用工作,对存量资金较大的部门和县区压缩下年度预算规模。加强预算与项目衔接,提高预算资金年初下达比例,均衡预算支出进度,避免年末突击花钱问题的发生。继续将政府债务纳入预算,实行限额管理,建立规范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有效防范债务风险。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强化与年度预算有效衔接。 

2、落实财政政策,保持收入稳定增长。

认真分析研判中央和全省宏观经济形势和我市经济发展环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落实好积极的财政政策,有效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创新投入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放大作用,撬动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对实体经济的投入,做好财政政策资金的引导,加大推进PPP模式和基金运作管理,推进科技文化创新、战略新兴产业发展,不断培育厚植财源。严格执行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严禁违法多征、提前征收或减征、免征、缓征税款。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完善非税收入征管机制,坚决遏制各种乱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加强与上级财政部门的衔接,用足用好各项扶持政策,积极争取上级项目和资金支持,提高财政保障能力。 

3、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在保障正常运转的基础上,突出民生重点建设和改革发展需要。民生方面,进一步加大财政扶贫投入,全力支持脱贫攻坚,着力改善贫困地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加大对教育、科技、文化、医疗、社保、环保等重点民生领域投入,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重点建设方面,加大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保障全市治污染、畅交通等重大项目实施;改革发展方面,大力支持创新驱动发展,支持新兴产业,推进工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扶持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经济发展新动力。继续压缩一般性支出和行政运行成本,减少“三公经费”支出比例,把有限的财力用在刀刃上,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4、增强服务意识,不断健全监管机制

加强财政收支及库款流量监管,探索库款最优管理制度。进一步节约挖潜严控一般性支出规模,落实好压缩“三公”经费和行政运行成本。控制全市政府债务风险,加强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将政府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落实风险预警、应急处置、信息公开及考核问责的全面监管机制。通过政府债券等方式解决后续融资需求,确保全市重点项目顺利推进。对社会建设、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节能减排及环境保护、商业流通发展、中小企业发展等大额专项资金进行有效整合,区分资金性质,分别归集部门预算管理或由统一的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增强统筹效果。继续推进预决算公开,将预决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至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做到市级部门均公开预决算,以及“三公”经费预决算。  

5、强化主体责任,增强资金使用绩效

严格资金管理责任,强化预算单位在预算管理中的主体责任,切实保障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科学性、有效性。强化绩效管理责任,对民生领域资金规模较大的政策性项目,加大事前、事中、事后的评估力度。继续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建立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的长效机制。落实预算问题整改责任,加强对预算资金全过程监管,花钱必问效、低效必问责。切实提高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和刚性约束,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审计、财政监督以及社会监督的作用,对发现的问题,要切实落实整改部门、单位的主体责任,细化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时限和要求,确保整改问题有结果、见实效。 

2017年,预算任务艰巨而繁重。财政工作将坚决贯彻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下,进一步加强财政自身建设,切实转变作风、勤政务实、提高效率,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勇于担当、为政清廉的财政干部队伍,为加快现代化中心城市经济建设发挥好治理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 

上一条:2017年兰州市政府预算(2017年4月27日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下一条:2017年兰州市政府预算(2016年12月15日在兰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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